第三者在刚成为第三者的时候经常这么说,但是后来大多哭着喊着要“天长地久”。自欺欺人,有什么意思。爱情中的独占欲是我们不可回避的本能,当你是进攻者的时候,你忙于准备炮弹;等到爱情变老,你想到防守的时候,你多么渴望那座安全的“围城”啊。
另外一种情况是怕担责任,事先说好,只要现在,不提将来。我有一位朋友,她前男友最让她受不了的就是总要明确“我们将来不一定结婚的”“好像我一定要缠着他似的”,朋友终于恼火了,连“曾经拥有”都不要了。她前男友受此刺激,突然觉得离不开她,居然求婚了。而她,是头也不回了。
“因为了解而分开”这句“格言”好像流传很久了,理论依据是“距离产生美”,所谓远看一朵花,近看一团麻。
所以这一种爱情婚姻指导也随之兴起,说是在婚姻中夫妇双方也要保持神秘感,不要经常在对方面前暴露自己的裸体。我的一个朋友最近离婚了,他的前妻就遵奉这样的教条,她在洗澡时候,先生一定不能进去,如果不小心进去了,她就会大叫一声,用浴巾遮住身体,如遇流氓。朋友的评论是:“用得着吗?她身上哪里我没见过?”
当然,据说心理上的了解更会导致厌倦和离开。但是,我想问: 了解一个人难道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就几年工夫,你就了解了一个跟你很不同的异性并厌倦了她?德尔菲神庙里的箴言:“认识你自己。”教训千古,人连了解自己都那么困难,了解一个异性就那么容易?
相反,只有建立在了解基础上的爱情才是深刻而持久的。在不断认识对方的过程中也认识了自己,那种快乐肯定不如性高潮那么激烈,但一定要更深厚,更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