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潘粤明告董洁经纪人名誉侵权案开庭。由于董洁的经纪人未出庭,此案并未当庭宣判。不过,潘粤明工作室负责人陈小姐当天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证实,潘粤明与董洁尚未离婚,处在婚姻存续期间。两人婚变后,潘粤明的工作并未减少,今年他更是拍了3部电影。潘粤明也曾将这3部电影串起来表达自己的感受,“先挨了一个《大嘴巴子》,然后《如果不能好好爱》,那就让它《怒放》吧。”陈小姐也表示,潘粤明因为感情事受到的打击很大,“但他正在努力工作,并希望能从困扰和情绪中走出来。”
为什么潘粤明董洁未离婚
争论焦点1:潘粤明嗜***成性?
去年10月20日任佳莺通过微博,以“董洁工作室团队”的名义发布声明。声明中暗指潘粤明“嗜***”成性,让潘粤明深觉自身的名誉毁损。而对于这个指控,饶律师在庭后指出:“因为我们无法证明自己不***,这个是跟随谁主张就由谁举证的原则,应该要由被告人提出证据证明潘粤明有嗜***成性。”
据了解,任佳莺的确透过律师提交相关文件证明潘粤明有嗜***的嫌疑,她指出潘粤明过去曾到澳门、哥本哈根、巴黎等地的******,并附上了潘粤明到当地的机票行程单,同时也有同行的友人目击潘粤明在******,但这些证人开庭时并未出现,而机票行程单是否能作为“嗜***”的证据,还有待法庭来认定。
争论焦点2:董洁经纪人不是真的经纪人?
据了解,两个半小时的审理中,任佳莺先是透过律师否认是董洁的经纪人,也否认有替董洁发布声明的行为。但饶律师指出,目前潘粤明方面已经提交了相关证据,目前已经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任佳莺就是董洁的经纪人,声明(董洁工作室发表的声明)是由她本人发布的,也是由她主动联系其他媒体来散布相关信息的。
陈小姐也指出,“但我们除了道歉什么都不要,钱不是最重要的,只要一个道歉,因为对于一个人来说,他的名誉与尊严是重要的。目前法院也已经要求任佳莺方面提出相关证据,证明出不了庭,否则后果将由被告承担。”据了解,潘粤明方面要求被告在各大媒体上连续15天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负担诉讼费及公证费、资料费等费用。
至于外界谣传董洁与潘粤明离婚一事,陈小姐澄清两人的婚姻还具有合法性,但未来的发展还是看双方当事人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