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
一旦吴亦凡强奸罪坐实,至少是3年起步。
需要说明的是,和幼女发生性关系不管是否自愿直接构成强奸罪的幼女年龄必须是不满14周岁,而非18周岁。即只要满14周岁,双方自愿的,不构成强奸罪。
网上调侃吴亦凡说“人不可能永远18岁,但吴亦凡的女友可以永远18岁”,其实只要吴亦凡没有和不满14周岁的女性发生性关系,且双方自愿的话是不构成强奸罪的。
即使吴亦凡和不满14周岁女性发生过关系,也一般是在3-10年中从重处罚,即只是往高了判,而不会突破10年。
但是据之前媒体报道,当事人、知情人等爆料,吴亦凡可能存在涉嫌处10年以上“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情节:。吴亦凡号称“温哥华打桩机”,因此其一旦构成强奸,可能数量较多,构成“强奸多人”的可能性较高。
2、吴亦凡是加拿大人,会在中国审理、服刑吗?
吴亦凡是加拿大国籍,因此从法律上讲,他是加拿大人,这是否影响在中国的审理、服刑呢?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第六条 【属地管辖权】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刑法》第三十五条 【驱逐出境】
吴亦凡的审理一定会在中国法院进行,而且判决后吴亦凡会在中国的监狱服刑。服刑完毕后,如果同时判处驱逐出境的,服刑完毕后会将其驱逐出境。
3、海淀法院以前判决的名誉侵权案可以再审吗?
吴亦凡被刑事拘留后,网上无数网友开始声讨海淀区人民法院,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讲,海淀区人民法院的判决并没有错误。
海淀区法院作为首都核心区域的法院,因其范围内所住名人云集,其审理过一系列全国轰动的案件,法官的业务水平和审判水平也绝对处于中国法院第一档水平。(利益相关:笔者曾在海淀区法院实习过半年,跟随的几位法官都有较高的法律修养和审判水平。)
民事和刑事是截然不同的程序,这些被判败诉的“造谣者”,他们无法向公安机关一样获得吴亦凡“选妃”、“招妓”、强奸等证据,因此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这些人构成名誉侵权并无过错。
作为民事案件的中立裁判者,海淀区法院没有义务甚至也没有能力去侦查吴亦凡是否有强奸的事实,如果这样,法院就由民事的中立裁判者变成了主动侦查犯罪的公安机关。而朝阳区公安分局不仅有权力,也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去完成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