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下午,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政协原副主席吴天喜被执行了死刑。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奸罪等7项罪名的吴天喜,成为南阳市“打黑除恶”专项活动开展以来,第一个被执行死刑的涉黑案件首要分子。(8月14日《河南工人日报》)
恶迹斑斑的吴天喜被依法判处死刑,是罪有应得,可是,又是谁让一个曾经的企业负责人、县政协的副主席,蜕变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奸淫女学生数十名的恶魔,最后被推上断头台的?
是个人的恶劣品质把吴天喜推上了断头台。吴天喜虽然一度是当地一家有名的企业的负责人,可他品质恶劣,其企业的繁荣,很大程度上是靠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支撑的。吴天喜本人更为了“采阴补阳”,祸害年幼的女学生,采用欺骗、暴力等手段,对数十名女学生进行奸淫。这样的恶魔岂能不受到法律的严惩?
是某些官员的纵容把吴天喜推上了断头台。对于吴天喜的不良表现,当地一些官员不是予以批评和制止,而是予以纵容;对群众上访反映的吴天喜的一些问题,不是认真组织查处,而是有意包庇。不仅如此,吴天喜还被包装成了人大代表,最后竟当上了县政协的副主席。如果吴天喜从一开始犯罪就被绳之以法,他也不可能逐渐坐大,成当地的一个恶魔。
是当地警方的不作为把吴天喜推上了断头台。法院经审理查明,自1992年以来,吴天喜犯罪团伙进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强迫交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活动。到2007年初,因奸淫女学生案发,吴天喜的犯罪史长达15年之久,这期间,该有多少案件因涉及吴天喜,没有得到公正处理;该有多少无辜群众,受到吴天喜等人的欺侮,告状无门。如果警方当初及时对吴天喜采取法律措施,及时摘除吴天喜这颗危害社会的毒瘤,不仅不会有更多的人受害,吴天喜本人可能也不会被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