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我和女朋友分居两地,但由于一天早上我和兄弟的未婚妻在床上互相检查身体,被返回来拿身份证的兄弟撞了个正着,我必须离开这座倒霉的城市,所以,前来投奔女友。
女友和她的女同事合租一套两房一厅,女友的女同事叫小高,已经结婚了,好像还有一个小孩,她老公在另一个区的工厂上班,为了金钱奔波,虽在同城,夫妻俩见面却不多,一个月才两天假。
小高长得不错,虽然生了小孩,身材保持得还很好,尤其是屁股,不大不小,却将裤子撑得紧紧的,肯定很结实,一点也没有松弛的迹象。经常奔走的职业女性,面孔上隐逸着一种憔悴美,第一次见着她,我便意乱神迷。尤其是她直接对着瓶子喝啤酒,好像根本没把我当外人。
我没有着急找工作,先休整一下,去去霉运。女友和小高都上班去了,我在客厅里上网,天气比较热,开着门凉快一些,大概上午十点半的样子,隔壁开门的声音引起了我的好奇。这时候上班也太晚了吧。
我忍不住移步门口,看上一眼,左邻右舍的,认识一下也好。然而,这看上一眼出大事了。本座见识过的女人也不算少,但这一位绝对惊艳。
微卷的长发,染着浅浅的橘红,却也不全染,乌黑柔亮依旧可见。明眸青黛,似笑非笑,清透无汗的脸颊嵌着风过即逝的小酒窝。如果不是白天,阳光又烈,相信她已经看到了我两眼的绿光。
又是一天楼道里响起高跟鞋的声音,我从客厅走进小高的房间,却忘了关客厅的门,小高房间的门也没有关。看着隔壁的阳台,上面是小平的内裤,皮质的,金光闪闪,很像奥特曼穿的。
这样开着门,也是我有意为之,如果,假如小平走了进来,那他妈的是多大的惊喜啊,她将看见我背对夕阳,手握长枪,迎风而立。面对这样威武不能屈的男子,她除了交出自己的身体,还能做什么。
我相信这一切都是上天的安排,要不然,高跟鞋的声音不会在我的客厅里响起。夕阳的余晖散在我后背,我看见自己的影子躺在小高房间的地板上,英武得让我自己都开始崇拜起来。鞋跟接触地面的声音越来越近,这种窒息而兴奋的感觉,好比你和人偷情,两个人已到宾馆房间的门口,你捏着房卡,看着紧闭的门扉,想象着你们接下来将要奔赴的盛宴。
我早已想好,既要让小平看见我的作案工具,又不能让她觉得我是一个下流的人,当然,除非她喜欢下流。我会在她走到小高房间门口的瞬间,扯起裤子,赶紧道歉,说天气太热没有关门,让她误以为进了小偷,怎样怎样。对于那个年龄的女人来说,看见男人自慰也没什么大不了,只是短暂的尴尬,往后两个人之间藏着一个小小的小秘密,如此而已。如果她看见的同时也很寂寞,需要我的抚慰,那么,我和诸君一样不会吝啬。
然而,小高房间门口出现的脸孔,让我惊讶得忘记遮羞。
门口站着的不是小平,也不是小高,更不是我女友,而是一个素不相识的女人。
我和房东的第一次见面,就是这样。
房东三十四、五岁的样子,剪着短发,穿着碎花连衣裙。她和我一样,受到惊吓,以至于五六秒目瞪口呆之后,才回归常态,她赶紧扭转头,用右手遮着脸。我拴好裤子,脸本能地烧红了,郁闷的是,哥们那家伙被惊吓过度,硬撑着裤裆。
房东说,她上来抄水电,看见我家门开着,以为遭小偷呢。
我也总算缓过神来,开始和她搭腔。也许是尴尬过去后,两个有着小秘密的人,会变得异常亲近。有过类似经历的兄弟,请检测此理论是否正确。也就是说,世界上所有的难堪,其实都只是一瞬间的事情,等过去了,彼此心底的原始念头开始在这寂寞的空气里作祟。
如果忽略她眼角的鱼尾纹和脸颊的法令纹,房东长得还不赖。尤其是她的普通话,有着很重的地方口音,听上去不咸不淡,却别有一番韵味。在短暂的寒暄后,一个三十五岁的女人的胆子恢复常态,两眼似有若无地往我裤裆瞟。
电表比较高,需要用楼梯。
那种短小的楼梯其实非常稳当,根本不用人扶着,但她还是叫我帮忙扶一下。于是,风吹着她的裙摆拂过我的脸,这种奇异的痒,叫人无法形容。她只要再上一个楼梯,裙底风光,将映入我的眼帘。
但,她不上去。
抄好水电,她便下楼去了。刚到楼梯口,她突然停住脚步,回过头,笑得撩人心魄,说,我家的电脑噪音很大,你知不知是什么原因?
男人可以不学会修剃须刀,但不可以不会修电脑。以前有一个男人不会修电脑,后来他倒霉了。噪音很大,无非两方面的原因,机箱或者风扇。但我相信我的房东听不懂什么是机箱,只能再解释,就是主机外面的那个壳子,主机她又听不懂,我该怎么解释呢。所以,我选择说,我给你去看看吧。
她抬起手腕看了看表,说,看来得改天,小孩快放学了,我得去接他们。房东有两个小孩,一男一女,她老公在另一座城市上班,每个月回来一次。后来我见过他一回,戴着厚厚的眼镜,儒雅背后隐匿着懦弱,一看便是安分守己的顾家好男子。我说,没事,这几天我都闲着,有空叫我就行了,应该不是什么大问题。
第二天是星期六,小高刚好轮到放月假,我的女朋友则还要上班。在天朝有一种公司,每个月只给员工放两天假,而且要轮着来,如果在这种公司上过班,你就懂得。小高没有情奔,她老公每个月的两天假,和她是错开的。也许是疲惫,一路颠簸过去,还要转车,大部分时间却只能一个人呆在工厂的宿舍里看电视,电视在哪儿没得看。小高躺在床上睡觉,开着房门,电风扇开到最大,还是觉得热,她住的那个房间不是很通风。
我在逛技术论坛,如何让内存512M的电脑运转如飞。阳光渐渐升起的时候,小高的房间变得更加闷热,但她好像睡得很沉,掩着印有米老鼠与唐老鸭的被单,大半条右腿裸露在外,白若霜雪。我是一个非常没有定力的人,而且想象力丰富,一瞥惊鸿过后,我的双脚开始不听使唤。
进小高的房间!
小高的房间虽然朝西,但八楼在这座城中村里是最高层,无遮无拦,光线过剩。枯旱连三月的盛夏,水深火热的老百姓害怕天黑,也害怕天亮。
挂窗帘的横杆折断了,伪劣产品,在祖国的星空下随处可见。没有叫房东请人来修,小高自己又搞不定,加之晚上太热,窗帘多余。第一次在小高的房间里自我救赎的时候,我本能地拉了一下窗帘,于是找到一个积德行善的机会。在楼下的五金店里,七块钱解决问题。但小高似乎并没有发现,窗帘已经修好了。
我蹑手蹑脚地走了进去,像做贼一样,生怕将她吵醒,睁开眼睛看见她一度以为品行端正的男子,居然在光天化日之下,趁她熟睡,图谋不轨,而且这家伙还是自己好朋友的男朋友。我轻轻地,轻轻地拉上窗帘,在电风扇的掩护下,我成功地做了一次好人好事。如果我就此悄无声息地离开,在客厅里等着周公将她唤醒,看她对镜梳妆,梦神带走岁月的疲惫,且留她现世须臾安乐,心存小欢喜。
然而,电风扇空洞的声音,以及它周而复始的盲目旋转,让一个活雷锋陷入哲学家的苦恼里。尽管哲学家只困扰我不到十秒,我的眼睛却在这灵魂出窍的十秒钟里叛逃了。这两个叛徒顺着床沿爬上去,床单如海,无风三尺浪,浪尖上睡着一尾白海豚。小高一动不动地卧着,穿着黑色白边棉布吊带睡裙,风过来的时候,裙摆突上突下,白净的大腿隐约可见。我渴望像哈利波特一样拥有魔法,略施雕虫小技,小高睡裙下的风景一览无余。
无论如何,我Hold住了。如果风不让我看,只能将一切归于宿命,人为改变命运,是逆天而行,玉皇大帝不会保佑我的。尽管举步维艰,也必须拾起心的碎片,黯然起步。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
步至门口,迎面一阵凉风,我蓦然回首——风扇的风向和老天的风向刚巧一致,直接掀起小高的睡裙,浑圆饱满的屁股,微微翘起。小高是本命年,内衣内裤都是红色的,阳台上的晾衣杆可以作证。看着炙热的火焰在山谷里燃烧,一种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悲情,涌上我心头。可是,我要hold住。
我在hold但还没hold住,这时候,客厅外响起了敲门声。
敲门的是住我隔壁的兄弟,小平的男朋友,约我斗地主,小两口差一个人跑来叫我。一块钱一局,小赌娱情。有人来打牌,小平的穿着却不见外,穿拖鞋可以理解,仍穿着紫色真丝吊带睡裙,还是超短,而且真空,着实让我心慌。
但在人家里,她男人又在家,想怎么穿不行。我只觉得这位兄弟有点大度,或者,人家小两口恩爱有加,压根不介意一个外人。可能担心我小气,免得以为小两口榨我一个,小平牌技又烂,所以,长方形的玻璃茶几两侧,我和小平相对而坐,这位兄弟是我下家,他时刻准备斗死我。我牌技虽不精,但也从小打到大,加上记忆力还不错,只要不是特别倒霉,输很惨是不太可能的。
那一天,我却输得很惨。
如果在桌有一个人不管牌好坏,基本上都抢地主,她出一张A,,你手里有2,看见你抽牌,她一副天塌下来的样子,我只好装作经过一番思想斗争终于决定留着压轴,如果这时候出2我们必输无疑。她出完最后一张,哇一声赢了,赶紧凑过来看我手上的牌,芳泽如梦,我迷失在长满薰衣草的原野里。稍微一低头,一对雪白的乳房,尽现眼底。她抽出我的2,怡然自得的样子,说,幸好你没有出,要不然我死翘翘啦。我垂头丧气,解释说,我斗争好久,看你手上那么多牌,忍了一下,结果……唉。在演戏这方面,我还是拿捏得不错,要取悦于人又不能被人看出来。不让自己输得很大,但偶尔也傻逼一回,能翻几倍,一次输四块钱天都要红。
我小输一点钱,能换她开心,何乐不为。忘形的时候,她左脚搭在沙发上,我只能压低目光,只看自己的牌,碰一下牌桌都胆战心惊。白生生的长腿,清冷如玉。如果再往上看,她穿着奥特曼金光闪闪的内裤。我心里的小怪兽,渴望被她消灭。
两个多小时,输掉四十来块。
开始的时候还记了输赢局数,书记员是小平,输得最多盘的下楼去买西瓜。在我的印象里,输最多盘的肯定是我,我一共只做了四盘地主,而且输掉一盘。但从纸上记录算下来,我居然比这兄弟少输两盘。他轻捏一下她的脸,笑着说,赢昏了头你。我赶紧说,兄弟,我去买。他忙摆了摆手,说,小马兄弟,在我这你是客,不是她去自然是我去,哪能你去。说完换掉鞋子出门,后来我发现这兄弟真不错,对人赤诚相待。出门在外靠朋友,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古人说的话,他深谙其道。
我目送他到楼梯口,略有所思过后,回头看小平,却发现她不见了,只听见浴室里响起了水落的声音。但没一会儿,水声消退,浴室门开,小平在说话,小马,我家的沐浴露没有了,拿你家的用一下。
PS:有没有斑竹看此贴,由于本人第一次写帖子,惊现超级BUG——“我”至今没有名字,连姓都没有。烦请将第一帖里“我必须离开这座倒霉的城市”改成“我小马必须离开这座倒霉的城市”。第三节第二段里“我刚住进来”改成“我叫小马,刚住进来”。
跪谢。
如果不是小平的一句话,我不会留意到我的客厅关上了门。看来小高睡醒了,大概出去了。再一摸口袋,很是叫人郁闷,我没有带钥匙。女友上班的地方说近不近说远不远,骑电动车来回至少一个半小时,加上吃饭,必定要迟到,一次扣一百块。
我只能抱歉,说清缘由。看我一本正经的样子,小平咯咯直笑,细看她微露香肩,分明染着一层薄薄的泡沫,不正是沐浴露吗。我在逗你呢。她轻颦浅笑,娇若无力。要知道我已确定刚认识的兄弟下了楼,不至于半途杀回来——走廊里有一个窗户,可以看到楼下的街道,他刚推开院子的铁门。我面露微笑,试探说,瞧我这耳朵,听成了“我在挑逗你呢”。如果她不喜欢,或者说,她仅仅是在和我开玩笑,在看见我不端的笑容,她会本能地收敛,毕竟她的男朋友上下爬八楼,需要一定的时间。
但是,小平并没有收敛。
刚在牌局上,你有没有看够呀。她的语气充斥着引诱。原来她并非无意,或者天性不拘小节,她早已发现我两眼时不时往她身上溜。这般轻薄的女子,如果武都头撞见,肯定要开杀戒。然而,我不是武都头,我只是小马,单名一户字。无论轻薄,或者端庄;无论温柔,或者暴烈,世间女子必有可爱之处。
我做的一切,只想让她们知道,我在以我的方式喜欢着她们。
看不够,不够久,不够真切。我很想抒情,甚至为她写一首诗,或者唱一首歌。但我的灵魂之井早已干涸,龟裂的井底,跳动的土坷垃响着单调而直接音符。我的语调如此动情,如果我是小平,一定打开浴室的推拉门,奔向小马的怀抱。
小平却砰的一声关上推拉门,丢下一句话,给你一根竹竿,真往上爬呀。
小平这一棍子瞬间将我敲醒,尴尬至极。更纳闷的,他妈的老子没钥匙,在邻居家是呆不下去,最多厚着脸皮吃完西瓜,万一小平在杜兄弟耳边吹吹香风,倒霉的小马吃不了兜着走。我倒不是怕打不过他,好勇斗狠,小马刚学会走路便开始搧人耳光。我是怕他在我女朋友面前说三道四,我们准备结婚的,我不想我将来的妻子对我心存戒备。我是值得她信任和崇拜的男人,所有认识我的人都喜欢我,至少在她以为。
我的大脑在急速运转,如何让小平不在她男朋友面前吹枕边风呢。楼道里响起噔噔的脚步声,想必是杜兄拎着西瓜回来了。
我没有想出任何法子,吃西瓜的时候,如鲠在喉。小平仍旧喜欢搔首弄姿,我已没心思多瞄上一眼。杜兄还买了啤酒和烧烤,这两样东西让我看着更显伤感。
在C城,也就是我以前工作的地方,我有一个认识五年的兄弟。说出来不怕你们笑话,我和他还正式结拜了,歃血为盟。我们经常在一起喝着啤酒吃烧烤,口若悬河地描绘着我们将来的生活,我们是有梦想和追求的人,即便谈论毛片,都从艺术的角度。怎样的毛片既让人看得爽,又可以发人深省,而且不能另类如《九歌》,得是一部通俗、紧凑的剧情片,又不是遮遮掩掩的三级片,该舔的舔,该插的插,是颜射得颜射,姹紫嫣红,白山黑水。
有时候我在想,如果那个初夏的早晨,我的兄弟没有落下身份证,或者说,他不需要出差,我和他未婚妻的关系是不是可以维持得久一点,甚至一直维持下去,而我们的兄弟情也将随着时间的流逝,与日俱增。不过没有如果,真实的人生不存在任何假设,一个细节的改变,能将一切看上去很美的东西,面目全非。
这个细节发生在两年前的盛夏。C城虽没有K城酷热,却也不是避暑胜地,在没有空调的房间里,照样汗流浃背。我们都是参加工作不久的人,囊中羞涩,租不起好房子。住好房子的男人要搞女人,住破房子的男人也要搞女人。在我的史书里,有那样一些女人,她们带着爱情,千里赴约。在我和兄弟合租的破房子里,她们宽衣解带,迎接我的赞美。我是如此深爱着她们,尽管有些人最终和我渐行渐远。在C城的盛夏,一个阳光猛烈的午后,我的一位远道而来的情人,名字叫樱,她要和我结束维续仅仅八个月零六天的异地恋。我深切地记得,以往每次欢愉,在我登上巅峰的时候,樱总是羞怯又渴望地说,射我里面。可我不敢,我没有准备好,樱说她二十八岁一定要当妈妈,但我才二十四岁。
这个午后写满离愁别恨。
每当夜深人静,一个人看着满天繁星,往事历历在目,翻到属于樱的一页,我依然耿耿于怀,是否,我留给她最后的记忆只有身体的缠绵。
在C城,在六楼,在窗帘用一根五号铁丝固定的房间里。一台机箱有静电的烂电脑,大屁股的显示器,播放着我当时最爱的一部文艺片。电脑前的藤椅上,坐着我的樱,长发披肩,发尖染着橘红。她的肌肤,每一寸都那么细腻,白里透青,泛着寒光,宛若月华下的远古玉石。我跪在劣质的木地板上,小心地看着她,两眼是泪。我跟她说,樱,你等我长大,好吗。也许,明天就长大了,可以当爸爸了。
我的情人没有说话,一言不发,她像一尊白玉雕像。
她在发给我的信息里,早已说得清楚明了,不要求我,我会心软,但如果看不见你,我的心又会硬起来。
我说了《海角七号》里阿嘉的台词,你留下来,或者,我跟你走。
但是没有用,樱已经决定了离开我。这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爱上她的时候,我很有想法,她说她二十八岁一定要当妈妈,我当时想,一定要让我们的小孩当富二代!谁又能预料结束得如此之快,迅雷不及掩耳。
也许过度悲伤,没有关上我房间的门。樱静静地坐在藤椅上,倾听我最后的告白,直到我拭干眼泪,面对现实。她摸了摸我的头发,欲言却止。沉寂了许久,她说,你干我吧。她往外挪了挪身子,双腿张开,分别抵着藤椅两侧的扶手。
我的情人这一年是本命年,她穿着大红的小裤子——樱喜欢把内裤叫小裤子。第一次见到她,在火车站的出站口,我并没有特别的感觉,在我接过的女人当中,单说外表,她只算中等。樱浅颦深蹙,似乎也不很开心。然而一切即便改变,一进房间,我甚至没有说话,直接掀起她开着白花的红色吊带裙,亲吻她私密的部位。这份陌生的侵袭,樱又惊又喜,有时候我会想,她之所以能和我维续八个月零六天,或许只是喜欢我对她的直接。
……
樱从电脑桌上拿过一把水果刀,扯住裤头,横着一刀一刀地割断,再将裤头一点一点地折叠起来,扣在松紧带上。看着我再熟悉不过的地方,想着我们第一次,第二次……每一次见面,而这是最后一次,悲从中来。她小心地拂开葳蕤的幽兰,草丛深处是一眼清泉。我是一匹逃亡的梅花鹿,隐于此山,兰草花开的时候,春天来了,她在泉边等我。她说,舔我,我分开来……你舔,吃我。她右手依旧捏着刀子,而且刀口向里面。小鹿轻轻地凑上去嘴巴,吮吸一阵,探出舌头,小心地舔舐着。泉眼无声惜细流。我和她说,我沉溺她的不老泉,她是我等待千年的罂粟花,我将吸着她燃起的鸦片,虚度余生。我的舌尖舔过刀口,那么冰,那么凉,好像落进罂粟缸里的月光。
我干她,用我对爱情残存的纯真。我那么爱她,那么爱。她说,这是最后一次见我,你一定要吃饱。我说,下次渴了,我该怎么办。她无言以对。雨雾云端,我喊她的名字,樱,我要射你里面,我要当你孩子的爸爸。她第一次拒绝,也是最后一次。樱跳下藤椅,含住我的玫瑰,任它在嘴巴里怒放。
我将樱抱上电脑桌,她肩膀倚着显示器,坐着键盘。我要舔她,吃她,让她一生都记得有一个男子如此爱她,痴迷她。我埋头在她两腿之间,这是世界末日的盛宴。而我兄弟的未婚妻卢,不知何时站在我的门口,她似乎看了很久,红光满面。